政策数据
内蒙古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
2024-06-07
来源:
关键词: 内蒙古 氢能
摘  要:
6月7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,促进新能源消纳。推动风光制氢项目与绿氢应用项目一体化审批和建设管理。
关 键 词:
内蒙古 氢能

6月7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,促进新能源消纳。推动风光制氢项目与绿氢应用项目一体化审批和建设管理。强化绿氢生产用水保障,鼓励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制氢。制定输氢管道发展规划,全面打通内部消纳和“蒙氢外送”通道。

《通知》从提升氢能产业科技创新能力、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壮大、加快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快推进应用场景试验示范、加强生产要素保障五个方面制定了共15项任务。

提升氢能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:一是加强氢能产业基础研究。支持企业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积极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及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,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控制快速响应、大规模低成本绿氢制储运等基础研究。二是加强氢能核心技术创新。深入实施科技“突围”工程,加大政府研发投入力度,组织实施一批填补氢能产业核心技术空白的研发项目,重点在上游制备、中游储运、下游应用及装备制造等方面探索降低生产成本的新路径。三是支持氢能新技术推广应用。大力支持氢能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和材料申报国家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、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、绿色技术等专项。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培育。推动自治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建设氢能相关专业学科,适度扩大招生规模,加快培育产业紧缺人才。

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壮大方面,《通知》指出:一是优化氢能产业布局。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,促进新能源消纳。二是优化项目运行机制。完善项目申报、审批、验收等流程和要求,规范项目建设和退出管理,有序推进项目建设。三是壮大氢能装备制造。打造氢能“制储运加”产业集群,开展电解水制氢装备、液氢储运装备、输氢管道、加氢装备和氢燃气轮机等研发应用。

加快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,《通知》明确:一是大力推动氢气高效储运。适度超前布局绿氢基础设施,推进加氢站建设,鼓励加油、加气、充电站配建加氢站。二是大力推进氢气管道建设。制定输氢管道发展规划,全面打通内部消纳和“蒙氢外送”通道。

加快推进应用场景试验示范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:一是大力推动绿氢替代,实现能替尽替。深入推进“绿氢+工业”,重点实施绿氢耦合化工、绿氢冶金、绿氢炼化,引领工业脱碳,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绿色转型。二是大力推动绿氢应用,实现能用尽用。深入推进“绿氢+交通”,重点在矿区、工业园区等运营强度大、行驶线路固定的场景和城市公交车、物流配送车、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,大力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,推动完成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任务。三是大力推动绿氢转化,实现能转尽转。深入推进“绿氢+转化”,重点发展绿氢制绿色甲醇、绿色合成氨、绿色航煤等,延伸绿氢产业链、绿色价值链,打造绿氢产用大区。四是大力推动绿氢外输,实现能输尽输。深入推进“绿氢+外输”,重点依托绿氢走廊加强与周边省(区、市)的绿氢贸易合作,开展“西氢东送”等重点工程,在干线管道建设外输通道联通点,汇集全区氢源输送至区外用氢市场。

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方面,《通知》指出:一是强化电网保障支撑。并网型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年上网电量不超过项目年总发电量的20%,按年度校核,原则上每年1月份校核上一年度上网电量;配套的新能源场站可以在电力市场中优先出清,并接受相应时段市场价格;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。二是完善绿氢产业标准体系。加强绿氢产业标准化工作,鼓励产学研用各方积极参与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制定,重点参与制定可再生能源制氢、氢气品质检测、氢能管道、加氢站等方面标准,为绿氢产业发展提供支撑。


特别声明:氢研库转载其他网站内容,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目的,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内容仅供参考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,凡来源注明”氢研库"网的内容为氢研库原创,转载需获授权。
相关文章
扫码下载app
扫码关注公众号
0.076033s